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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要建立企业新型学徒制?

答:

2015、2016年,人社部与财政部先后分两批在22个省启动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截目前,试点企业共158家,培养新型学徒制企业职工近2万人,其中转岗职工3670人以上,涉及机械、化工、电气、汽修、数控、焊接等近百个工种。人社部与财政部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主要基于三点考虑:

一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技能劳动者总量不足、技能水平不高和就业结构性矛盾等问题日益凸显。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有利于更好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拓展职业培训工作领域,创新职业培训模式,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是传承我国优秀历史、与当代国际人才培养模式接轨的重要创新。学徒制在我国历史悠久,师傅带徒的工匠技术传承方式一直是我国技术工人培养的主要制度,在新中国建设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型学徒制在传统的企业师傅带徒这一模式基础上,引入了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协同开展培训,并由政府进行激励推动,给予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是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具有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在总结我国历史经验、最新实践探索和国外先进经验基础上,在各类企业普遍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有利于形成政府、企业和培训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协同推进人才培养的良好工作格局,是我国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创新。

三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高职业培训针对性有效性的培训制度变革。职业培训一直存在着两个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这里面有培训质量方面的问题,但更关键的,是培训内容与岗位需求联系不够紧密、培训与就业脱节。二是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体现为企业在职工培训中的自觉意识、责任意识、投入意识不强。解决这些难题,需要更好围绕就业需求和岗位需求开展职业培训,需要将职业培训的工作重点向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倾斜,需要将就业技能培训的重点向定单定向培训倾斜。建立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制度,可以将就业与培训紧密衔接,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使职工培训完全围绕企业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开展,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培训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