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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人社部对企业新型学徒制下一步推进工作有什么考虑?

答:

   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由人社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开展。印发《意见》后,人社部将指导各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全国视频会议,专题部署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制培训工作。指导各地把企业新型学徒制作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方案,规范组织实施。建立人社、财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相关部门、企业、培训机构、劳动者了解、关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广泛动员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积极参与学徒培训,使这一重要技能人才培养成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是提高服务能力。指导各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落实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政策,切实做好学徒制培训经费保障工作,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工作经费,对学徒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建设、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开发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支持承担学徒培训任务工作的培训机构提升培训基础能力。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提供便捷高效的鉴定服务,相关部门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是加强质量评估和监管。对学徒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制定企业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积极推行网上备案审核制度,实现信息联通共享。实施学徒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培训台账,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过程、培训结果要加强监管,实时监控,严格考核验收。

   五是会同财政部加强工作指导,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工作。